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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时间:2022-05-06 18:29 来源:

  5月6日,灵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平,副主任程小春、张立斌、边小蓉和1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立,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小勤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查批准了《灵台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灵台县专业型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办法》,审议修订了《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杨军平强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将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与推动中医药工作落实相结合、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中医康养产业发展相联动,着力延链强链补链,努力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中医康养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要对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健全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法定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要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计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持续抓项目、抓调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杨军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着力形成尊崇法治、尊崇规则、依法履职和依制度规则办事的良好氛围。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机构要严格依照各项制度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用扎实的工作成效体现制度建设成果,用具体的实践检验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提升常委会工作制度化水平。 

  杨军平要求,新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持续加强学习,强化履职能力,尽快进入人大工作角色;要积极担当作为,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完成所列议程之后,举行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县监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部分人民团体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邀请2名公民旁听会议。 

主办单位: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灵台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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