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平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鸿雅、杨崇科、杜福林及16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邓双平,县法院院长蒋军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诚,县监委、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了3名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进行了人事任免,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任命李逢春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李逢春为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决定,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靠实责任、通力协作,精心组织筹备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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