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为推进法治灵台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法治素养和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如下决议:
一、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融入中小学校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绿色兴业幸福美好新灵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任务落实
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典型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应急管理、维护民族团结、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三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宣传省市出台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灵台建设。
三、聚焦重点人群,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和必备素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中小幼法治教育体系,加大未成年人尊法守法和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责任意识,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加强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村(社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注重体现特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地方特色,以灵台县博物馆、灵台工委纪念馆、高永祥烈士纪念馆等为依托,积极将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教育基地、城乡文化广场、旅游景点、公园等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推进法治文化保护和传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把法治精神融入文艺创作之中,发挥文化对普法宣传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深入落实新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立法治融媒体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县融媒体中心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创建精品法治品牌栏目、节目,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讲好灵台法治故事。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大力开展网络普法直播、文艺演出、书法摄影绘画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五、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守法示范户,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进网络、进宗教场所等“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六、创新普法方式,着力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进智慧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县级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推动普法。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权威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促进融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社会普法,鼓励热爱公益普法者和社会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七、靠实普法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普法监督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县乡政府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经费保障力度。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检查验收,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