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主任之窗
  • 人大概况
  • 人大要闻
  • 通知公告
  • 人大会议
  • 监督工作
  • 决议决定
  • 人事任免
  • 代表工作
  • 乡镇人大
  • 法律法规
  • 学习交流
  • 自身建设
  • 图片新闻
  • 网上信访
当前位置:首页>决议决定

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时间:2021-01-13 17:52 来源: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主办单位: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灵台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网站标识码:6208220001 网站备案信息:陇ICP备11000374号 甘公网安备 620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