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灵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