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消除“视觉贫困”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全面脱贫的“升级版”和乡村振兴的“基础版”来打造,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和面源污染治理及河道沟道、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为重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提前谋划,确定监督主题
2019年底,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将各工委2020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列入周行事历,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委在广泛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是近年来全县工作的热点。2018年以来,全县扎实开展‘七净一规范’‘四项教育’‘三大革命’‘六项行动’和全域无垃圾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聚焦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全县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呈现出干净、整洁、绿色、宜居。为了助推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纵深发展,建议下一年度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视察。”
灵台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0年工作计划中提出:“视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提升。”随后,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内容,列入2020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
会议审议后,提出意见建议。灵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建议下一步全县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拆危拆旧、农村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维护等薄弱环节和重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工作监督,发挥代表作用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我带头我参与’倡议书”,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自觉参加县乡人大组织的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反映群众呼声意愿、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建议和代表议案;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高度重视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意见建议的办理,持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广泛、与群众关系密切等优势,带头宣传普及农村人居环境科学知识、带头倡导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带头遵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抵制各类违规行为,自觉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人大及代表小组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推进工作落实,不断巩固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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